永善县严控乱停车,城区交通秩序新通告发布!
永善县严控乱停车,城区交通秩序新通告发布!
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,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营造整洁舒适、畅通有序的生活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规定,县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全面加强县城区各路段行车和停车秩序管理,从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、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。结合县城区道路通行和群众出行实际,将以下道路列为交通严管路段:玉泉路(教育局红绿灯路口至老车站路口)、新华街(永兴街道办事处门口至老中医院路口)、汇泉路(教育局红绿灯路口至景凤苑路口)、振兴大街(天柱桥路口至金溪联道路口)、滨江路全段(含小康路路口)、金溪联道全段、信合路(八号路口至信合路红绿灯路口)、环城北路(兴盛路口至县交运局路口)、校园路全段。
二、严格道路交通管理措施
(一)所有车辆必须严格遵守车辆行车秩序,按规定车道行驶,不闯红灯、不逆向行驶、不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转弯或掉头,遇斑马线时礼让行人。
(二)所有车辆必须严格遵守车辆停放规定,摩托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放点;小型汽车必须停车入泊位,不得占用路肩、人行道停车,不得压泊位线停车、不得占用两个停车位停放一辆车,不得逆向停车;大中型车辆不得占用小型汽车泊位停车。
(三)行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,不闯红灯、不随意横穿道路、不在道路上嬉笑打闹。
(四)各学校(园)附近路段上放学时,接送学生车辆须服从现场秩序管理人员指挥,临时停放车辆须做到有序规范。
三、违反上述管理规定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;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且长时间不驶离的将依法拖移车辆。妨碍、阻挠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四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望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,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文明驾驶、规范停车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监督举报电话:县公安局交警大队0870-4128444
特此通告
永善县人民政府
2024年5月31日
来源:永善警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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